{{ $t('FEZ002') }} 教務處|
屏東縣政府轉知教育部辦理「115年樂齡學習優良課程教案與教材評選實施計畫」
相關活動資訊整理如下:
徵件對象與組別:分為「樂齡中心組」及「一般組」
教案設計要求:需以樂齡學習5大核心課程理念為設計核心,並結合教育部歷年相關出版教材進行延伸與擴充
收件期間:自115年5月1日起至6月21日止
獎勵方式:
樂齡中心組:
特優獎(3名):頒發獎狀1紙及獎金新臺幣7,500元
優等獎(5名):頒發獎狀1紙及獎金新臺幣5,000元
佳作獎(5名):頒發獎狀1紙及獎金新臺幣2,500元
一般組:
入選獎(10名):頒發獎狀1紙及獎金新臺幣2,500元
評選方式:包含書面評選及口頭簡報評核等階段
詳情與下載: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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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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