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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相關公告

有關113學年度優先免試入學招生之「多元學習表現- 服務學習之服務時數積分採計原則」

{{ $t('FEZ002') }} 教務處|

113學年度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之「多元學習表現-服務學習」積分恢復原採計原則,服務時數每滿8小時得1分(積分上限7分,計56小時)

113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招生之「多元學習表現-服務學習」積分恢復原採計原則,服務時數每滿1小時得0.25分(積分上限15分,計60小時)。

詳如附件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3-10-24|

{{ $t('FEZ005') }}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