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輔導室|
說明:
一、依據本縣114年特殊教育工作計畫辦理。
二、參加對象:符合「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 法」第11條第1項之進用資格(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資格),且 依以下順序錄取(錄取名額 70人)。
(一)本縣各教育階段教師助理員、特教學生助理人員。
(二)有意擔任教師助理員或特教學生助理人員。
(三)本縣對此研習有興趣之特教教師、普通班教師、家長。
請依附件於各研習場次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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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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