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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114學年度第1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自即日受理申請

{{ $t('FEZ002') }} 人事室|

 有關114學年度第1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申請,請攜帶以下文件,於114910日前送人事室辦理:

  1. 繳費證明:
    1. 子女就讀國中小者,免附繳費收據。
    2. 高中職以上須檢附繳費收據,繳費收據倘為「影本」請簽名切結與正本相符。
    3. 如以信用卡繳費或ATM轉帳者,除列印線上收據外,請再檢附學校寄發之繳費通知單(得檢視子女姓名、學校名稱、學籍、學雜費明細資料)
  2. 本人及子女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首次申辦子女教育補助者須檢附。
  3. 申請書:備齊上開文件後由人事室製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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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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